叁陆 如何记录一个道德伦理失控的年代

导语

礼仪和规范的背后还是权力与实力的较量,是恃强凌弱的逻辑。左传的经文与传文中的对比,传文的寥寥数语到底隐藏了“几个意思”?事实陈述与价值判断可以截然分开吗?

文稿

谁来为国君客死异乡负责?

我们从鲁庄公元年开始读起,鲁庄公即位,是在一片非常奇怪的疑案、疑云笼罩底下所发生的——
他的父亲鲁桓公带着他的生母文姜回到文姜的娘家齐国去,但是在齐国发生了奇怪的事,以至于齐国派了公子彭生来载鲁桓公,竟然在路上,鲁桓公就死在车上。
这件事情非常的可疑,所以《左传》接下来就记录:“鲁人告于齐曰:寡君畏君之威,不敢宁居,来修好礼,礼成而不反,无所归咎,恶于诸侯,请以彭生除之。齐人杀彭生。
这段话说的是什么呢?首先记录上写的是“鲁人告于齐”,就表示说这个时候因为鲁桓公死了,鲁国没有国君了,是鲁国的臣子,在没有国君的情况下,去到了齐国,表达了他们的看法。
说我们的国君本来在自己国家好好的,是因为敬畏你们齐国国君的威望,跟齐国有了一些龃龉冲突,无法安居,所以他特地亲自来到这里,到齐国来,跟你们齐国的国君会面,想要修复两国的关系。
会面的礼仪完成了,我们的国君呢?我们的国君没有办法活着回去。鲁君不返,为什么我们国君没回来呢?现在我们的国君死在你们齐国,如果齐国没有人为鲁君之死承担责任的话,想想看这话传出去,在诸侯之间,大家恐怕看不过去,说不过去。
至少要有人来负责,谁负责呢?最直接的就是驾车的公子彭生,明明就是公子彭生驾车的时候,我们的鲁国国君死在车里面,他大有嫌疑,当然更有责任。所以至少应该要让公子彭生受罚,来消除诸侯们对于这件事情的恶劣观感。齐国倒也听了,但是因为这件事情相对容易做,就把公子彭生给杀了,算是对鲁国的交待跟赔罪。
汉代壁画石刻所见贵族政治活动,选自清代冯云鹏辑《金石索》
汉代壁画石刻所见贵族政治活动,选自清代冯云鹏辑《金石索》

道德伦理能不能规范人的行为?

光是这样的一件事情,鲁庄公即位之前,或鲁庄公之所以即为所发生的事,就大有助于我们感受到春秋那个时代的气氛。
一方面是嚣张的齐襄公,你看,他不顾传统的仪节,明明已经把他异母的妹妹文姜嫁给了鲁国的国君,却还明目张胆持续跟她私通,更进一步,为了要维护妹妹跟情人,索性谋杀了鲁国的国君。
这么嚣张凭借的是什么?凭借的当然不是封建的礼仪,他凭借的就是实力。齐国是个大国,是个强国,就在鲁国旁边。
但另外一方面,即使恶霸如齐襄公,在这个时代,在这种状况底下,还是不得不受到诸侯集体评判的压力。
所以鲁人用“恶于诸侯”为理由提出要求的时候,齐相公还是必须接受,还是照办,意思是说,要不然你怎么跟大家都还知道封建规矩的诸侯交代呢,你总得提个交代出来。
也就是说,在这个时代,两种不同的逻辑,两种不同的秩序并存着,而且彼此互相颉颃角力。一种是大小强弱的逻辑,强凌弱。当然强在上面,弱在下面,强者、大者说话大声,小者、弱者不能不听、不能不遵从。
但是另外一种是传统的封建秩序,由家族亲疏长幼外扩的这种伦常关系来判定行为的是非好坏。两种逻辑、两种秩序在不同的场合当中会有各种不同的互动、消长、妥协。这也正就是《左传》这部书当中,我们最常见到的内容,鲁桓公因为这样的事情,不名誉的事情死在了齐国,文姜没有立场回到鲁国去,她干脆就住在娘家、留在齐国。
因此《春秋》破例就不写公即位,就是为了要凸显这件荒诞背礼的事。
接下来《春秋》下一条记载是:“三月,夫人孙于齐。”《左传》的解释是:“三月,夫人孙于齐。不称姜氏,绝不为亲,礼也。”这一年春天三月,文姜留在齐国。
换句话说,文姜孙于齐,意思是她放弃了鲁国国君夫人的身份,就留在齐国,不回来了。她放弃了这个名位,所以这里就用了她原来的正式的头衔夫人,而不称呼比较私人的姜氏。
因为她做了这样的事情,就等于断绝了和庄公之间的母子关系,基于礼,就不能用比较亲密的称呼了。桓公死,但是文姜不回鲁国奔丧,等于桓公的丧礼没有完成。所以庄公即位在礼上面是有缺憾的。等到三月文姜甚至正式地留在齐,庄公断绝了跟她之间的母子关系,这才算是把礼给弥补上了,算是于礼无亏。
春秋时期齐鲁卫三国核心地区示意,选自中国地图出版社《中国历史地图集》先秦卷
春秋时期齐鲁卫三国核心地区示意,选自中国地图出版社《中国历史地图集》先秦卷

传文隐藏的价值判断

所以接下来《春秋》是这么一条经文,“秋,筑王姬之馆于外”,《左传》加了简单的解释,“秋筑王姬之馆于外。为外,礼也”。
那一年,周平王的孙女要嫁到齐国去,这叫做王姬,因为是平王的孙女,是王室家的女儿。然而依照封建层级的安排,周天子不能够自己主持婚礼,所以要先将王姬送到同姓的鲁国,等于是先过继给鲁国的国君,再由鲁国国君来主持婚礼。
鲁国跟周天子同样都是姬姓,地理上面鲁又在齐的旁边,而且地位上跟齐同属最高层的公,所以由鲁来代嫁,这是最为适合的。
那王姬到了鲁国之后,毕竟不是真正的鲁国的公主,她仍然是王姬,所以需要有特别的对待。如果把她迎入到了鲁国的宫中,那就不对了,所以就特别为她准备了宫外的房舍暂居,这叫做馆,这才是合乎礼仪的。
这一年《春秋经》里面一共有八条的记录,但是《左传》只就其中的三条作了说明。那其他五条为什么不解释或不用解释?一种原因,因为事件很单纯很清楚,不需要多说。
例如有一条是“王姬归于齐”,这是前边一条的后续,一看就明白了。所以后来王姬就顺利地嫁到齐国去了。或者是另外一条:“冬十月乙亥,陈侯林卒”,陈侯是一个重要的贵族,但他的死没有什么复杂的内情,有《春秋》直接的记录就够了。
另外有一种原因是事件的经过合乎礼没有疑义,没有问题,《左传》也就不需要多作补充。
例如说“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”,就是要以周天子的名义,将鲁国的爵位交给鲁庄公来继承。周天子派了荣叔担任这样的任务,显然荣叔的地位与能力和这样的使命是相称的。
另外还有一种最常见的原因,那就是因为《春秋》记录的事件会有后续发展,所以《左传》不急着在这一年多作说明,只要等到事件出现最精彩最戏剧性或最争议性变化的时候,《左传》才一并解释。
从这一点安排上,我们可以看得出来《左传》跟《春秋》经文之间的微妙差别,《春秋》是严格编年的,《左传》却为了让读者能够掌握事件来龙去脉,因果环节,所以改变成有的时候是以纪事本末的方式呈现的。

冲突背后实际的权力角逐

到了鲁庄公二年,《春秋》经文一共记录了五件事,不过依照刚刚跟大家解释的原则,《左传》只选了一条来做补充说明。唯一解释的一条经文是“冬十有二月,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(音zhuó或zhǎo,齐国地名)”,传文是“二年,冬,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,书奸也”。
强调《春秋》之所以记录这件事,是带有明显的谴责意味的。要让人家知道,到了二年冬,文姜都还持续在和齐襄公幽会私通,并没有因为鲁桓公之死而有所收敛。这也同样是表明了庄公即位之初对鲁国而言,最重要也是最困扰的事情,莫过于文姜跟齐襄公之间的不伦关系,造成了齐、鲁两国之间非常难以预测,非常难以控制的变数。
到了鲁庄公三年,《春秋》的经文说“三年,春,王正月,溺会齐师伐卫”,《左传》就说“三年,春,溺会齐师伐卫,疾之也”。
尽管解释只有短短的“疾之也”三个字,却告诉我们,这不是一件合于礼法的事,溺是鲁国的大夫,他率领的军队加入齐国一起去打魏国。然而春秋的惯例说到国内的大夫一般都称谋士,这里却省掉了比较尊重的“士”字,却只称不讲“溺士”而就只称“溺”,就表示对于溺的行为不认同。为什么“疾之也”,因为溺并不是奉鲁君的命令去协同齐国打仗的,他自作主张动员了自己的人马去的。
所以从前面读下来我们就明白了,当鲁跟齐因为鲁桓公之死,因为文姜的问题搞得很紧张的时候,鲁国的大夫却私自会齐师,这是什么样的居心,从鲁国的角度来看很可疑,也很可恶。
更进一步看,鲁庄公即位到了第三年,然而他对于鲁国的国政并没有足够的掌握。为了文姜的事情,鲁和齐关系尴尬,鲁国国内的重要的大夫却没有经过庄公的同意,自作主张就去配合齐国从事军事行动,这让庄公情何以堪。
从桓公十八年一路读下来,相关的条文彼此接续,我们才读出了这样的一份意思。我们弄明白了,这就要我们如何理解,如何感受,“溺会齐师伐卫”这件事,春秋记录见识的同时,也指引读者应该用什么方式来看待来评断这件事。记录跟价值叙述跟评断是紧密缠结在一起的。